反洗钱100问——不法分子如何利用房屋买卖给贪腐资金洗白 发布日期:2025-03-07

房产因为价值高,容易被用来作为洗钱的媒介。

第一种是,受贿方指定某个区域或楼盘的房子,行贿方将其买下,做在受贿方指定人名下,根据受贿金额大小来做首付款或全款,多年后受贿方将房产转卖,变成卖房的合法收入。

第二种是,受贿方将其名下的房子挂售,行贿方以远高于市场价接盘;或者受贿方将房产挂售,买方是受贿方的可靠亲信,成交价也远高于市场价,但过程中替买方付款的,是行贿方。如此一来,既收到了合法的卖房款,受贿款房子也还在自己人手中。

第三种是,受贿方并非真出售房产,而是将房产挂牌,和行贿方签订买卖合同,约定全额付款,行贿方下高额定金,合同约定违约双倍或三倍赔偿;一段时间后,行贿方顺利违约,爽快地付给受贿方高额违约金违约金,就成了受贿方的合法收入。

返回列表